开平市中心医院整体升级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头部固定系统、血液回收机招标公告
2025-07-23 16:43采购部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受开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开平市中心医院整体升级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头部固定系统、血液回收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2025-038
项目名称:开平市中心医院整体升级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头部固定系统、血液回收机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58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58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头部固定系统及血液回收机
2.标的数量:头部固定系统1套、血液回收机1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3〕3号)执行)
2. 如供应商为设备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供应商为设备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 供应商所投报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在深咨集团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sztc.com)【右侧栏—登录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单位注册—完成】免费注册后,在公告大厅栏查看招标公告,添加关注后,在“我关注的项目”栏进入项目,根据系统指引选择在线文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款)【300元】(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QY2025-038),售后不退。电子交易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即可从深咨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交易服务费(标书款)发票以电子形式开具,由投标人在“费用管理”栏申请开具。
平台咨询电话:0755-83500199;18165706458、1342099120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13日15: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33号10栋(高新创智城科创中心)7层709室。
响应人应同时提供所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电子文件(盖章扫描版)一份。响应人应将电子文件(USB闪存盘)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电子文件(USB闪存盘)”字样,然后再装入响应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密封。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30日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适用于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投标人为自然人);
2.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和授权书;(适用于投标人为分支机构)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若是法定代表人负责办理的,则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委托人办理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4.在招标公告下载【领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一并将报名资料上传。
七、温馨提示:本项目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开平市中心医院
地 址: 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三江A7 区
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方式:0750-2371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地 址: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33号10栋(高新创智城科创中心)7层709、710、711室
联系方式:0750-3503824;3503823(财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卓仁、苏俊锐
电 话:0750-3503824;3503825、3503289、3503823(财务)
监督举报电话:黄杉杉0755-22965602
招标采购代理: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