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血液净化中心护士的启事
2015-04-07 14:56开平市中心医院
一、条件:
1. 护理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
2. 年龄在35岁以下;
3. 有血液净化中心工作经验;
4. 持有《护士执业证》、《血液净化中心上岗证》;
二、待遇:
1. 原属编内人员可以尽力办理调入手续。
2. 原属编外人员,调入后属编外人员,基本享受编内人员同工同酬,参加开平市公务员考试才可以入编。
3. 待遇按国家及本院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单身尽量安排集体宿舍,每季有伙食补助。
有意者,请将简历和有关证书发至邮箱:kp2376848[at]163[dot]com
电话:0750—2376848 ,0750—2371789
开平市中心医院
2015年4月6日